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0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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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 来源: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建筑工地及物料堆扬尘管控不到位。对工地及物料堆扬尘管控缺乏有效的措施和监管,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不到位。鸡兴东路维修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虎林市农垦路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砂石料堆、农垦双峰农场大量粉煤灰和砂石料堆未苫盖,无防尘抑尘措施。麻山区金华丰石墨料场堆体超高,防风抑尘网破损。
二、整改目标: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坚守“六个百分百”底线,巩固好、保持好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商砼企业扬尘治理水平,消除扬尘环境污染隐患。
三、整改措施: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摸底,针对手续不全、抑尘设施未建设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和整改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一是制发了《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打好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工地施工期间每月开展辖区工地巡查检查,督促各在建工地落实扬尘整治措施。形成专项检查组,累计投入6人次,检查在建项目40次,整治围挡不规范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通过专项整治,强化了监管力度,提升了各在建项目生态环保意识。二是为切实摸清辖区商砼企业物料堆扬尘管控现状,城子河生态环境局组建专项检查组,累计投入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次,对3家商砼企业的物料堆场进行了“全覆盖、无死角”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物料堆未按要求苫盖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企业扬尘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城子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422413
八、受理地址:城子河区政府第二办公区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城子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城子河区委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