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6项问题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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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0日
- 来源:城子河区环卫中心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农村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不畅。全市327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普遍存在生活垃圾收转运管理不严格,设施使用率不高,收转运记录不完善等问题。鸡东县平阳镇金生村、滴道区王家垃圾分拣中心未投入使用。恒山区垃圾转运体系不健全,多处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鸡冠区红星乡朝阳村东碗屯路生活垃圾随意堆存。
二、整改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及时收运、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三、整改措施: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2025年1月底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设施使用、转运记录、转运效率等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要工作:城子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各部门协同配合,对两乡1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设施使用、转运记录、转运效率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自2024年起,对两乡13个行政村6座垃圾分拣中心开展实地检查9次,发现问题8个,包括分拣中心“散水”损坏、制度上墙落实不靠、存在散落垃圾点等方面,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两乡迅速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稳定,6座分拣中心全部投入使用,村民对环境卫生满意度显著提高。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城子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422413
八、受理地址: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城子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城子河区委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