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关闭两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城子河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城子河区非煤矿山“三个一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工作要求,经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资源枯竭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无望的非煤矿山企业予以关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关闭企业名单

鸡西市城子河区昌顺采石场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五井地区

采矿许可证号C2303002009037130093507

鸡西市城子河区兴旺建筑石场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城东村

采矿许可证号:C2303002009047130012327

二、关闭要求

立即停产停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关闭企业须立即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生产设备、供电设施,遣散从业人员,消除安全隐患。

有关证照注销相关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配合完成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生态修复与补偿企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修复方案要求,限期完成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履行生态补偿义务。

三、监督管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电力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拟关闭企业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擅自生产、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阻碍执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拟关闭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关闭期间存在违规生产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467-2425269

电子邮箱:czhqyjjzhk@163.com

特此公告。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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