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非法储存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违法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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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 来源:城子河区委宣传部
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我区非法储存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城子河区辖区内,凡未经许可、违规私自生产经营、储存、藏匿、销售、运输以下物品的违法行为,均可举报: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运输成品油、危险化学品
个人或无资质企业在民房、出租屋、车库、地下室、仓库、闲置厂房、废弃院落、城乡接合部隐蔽场所等,私自生产经营、储存、囤积销售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调配、销售、存储醇基燃料(燃料油);非法运输(包括快递邮寄)成品油、醇基燃料、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2.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
未经安全许可,私自在家中、商铺、库房、出租房、隐蔽院落、废弃场所等囤积、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无证私存、超量存放、隐蔽储存,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包括快递邮寄)烟花爆竹;为非法销售、非法燃放提供储备等行为。
二、举报线索要求
1.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要素完整,明确违法储存具体地点、储存物品种类、大致数量、储存时段、涉事人员或经营者信息,并附现场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便于快速核查处置。
2.严禁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对虚假举报、恶意干扰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密与奖励机制
严格保密:严格执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打击报复。
有奖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成功立案处置的,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区应急管理局 0467-2425269
区政府网信办 0467-2422823
区公安分局 0467-2303132
交通运输执法 12328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467-2437889
区发展和改革局 0467-2422401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主动举报各类非法储存安全隐患,携手共建平安城子河,共同筑牢辖区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鸡西市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6 年5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