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子河区委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2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区已完成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问题:《鸡西市露天矿山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排查出228座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有219座暂未开展修复治理工作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达到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三、整改措施:1.科学制定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计划。2.落实年度修复计划,多角度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3.高质量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区已制定《2021—2025年城子河区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规划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2022年完成2处,2025年底前分年度实施剩余3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程。

2.2021—2022年我区修复4处省级环保督察废弃非煤矿山,已通过市级验收。2023年修复1处省级环保督察废弃非煤矿山,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光砖厂,原厂房已拆除,政府承诺规划企业项目落地建设后,完成图斑转型利用。2024年转型利用1处废弃露天矿山,已通过市级验收。2025年修复省级环保督察废弃非煤矿山1处,为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白灰二场,位于鸡西市守忠采石场第二采区矿区范围内,鸡西市守忠采石场因涉案涉法暂未开展修复工作,我区承诺待案件判决后,立即责令该矿责任主体进行修复治理。

3.我区共涉及7处露天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其中4处已生态修复,1处已转型利用,均已通过市级验收。1处待用地企业项目落地后完成转型利用,1处因涉案涉法,待判决后修复治理。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共 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城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422413

八、受理地址: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城子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 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城子河区委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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