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验收销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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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 来源:城子河区林业和草原局
城子河区已完成《鸡西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鸡西市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2021年第36项问题的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销号和媒体公示。现上报销号档案材料,请验收。
一、销号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主要包括: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城子河区发现问题清单(36项)》要求,成立了以城子河区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权秀玉组长,站长郭荣海副组长,林草站工作人员张超、王植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城子河区林业和草原局涉及2018、2019、2020年森林督察20个未整改到位图斑,2025年6月23日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在黑龙江省国家森林督察管理系统已全部销号。
二、逐项问题说明销号情况
1、2018年3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6林班11小班,面积1.2961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2、2018年4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6林班10小班,面积0.4423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3、2018年7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1林班19小班,面积0.4867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4、2018年8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5林班5小班,面积0.3535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5、2019年1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5林班22小班,面积0.8873公顷,为龙钢洗煤厂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6、2019年5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0.2林班2.1.10小班,面积5.888公顷,现地为废弃蚕场清理后由城东村将该地进行林参兼作。在2020年8月31日经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林地林木权属为城子河区长青乡城东村集体所有。经调查,该地可出具佳木斯兴盛林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佳兴盛〔2019〕林司鉴字196号),属林参兼作,面积8.6424公顷。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将该图斑改为非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7、2019年12号图斑,位于城子河区,面积0.61顷,为20210623盗伐林木,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8、2019年18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3林班24小班,面积0.2602公顷,为昌顺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9、2019年36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7林班8小班,面积0.0644公顷,为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0、2019年39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1.9林班28.29.13小班,面积0.2539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1、2019年40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1林班29小班,面积0.055公顷,为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2、2019年42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3林班16小班20小班,面积0.2372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一、三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3、2019年43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3林班22小班,面积0.1193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一、三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4、2019年44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3林班18小班21小班,面积2.0376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二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5、2019年45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3林班18小班,面积0.087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一、三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6、2019年48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15林班6.5小班,面积0.1063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7、2020年2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面积0.0702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8、2020年4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面积0.0832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一、三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19、2020年5号图斑,位于正阳林场,面积0.0348公顷,为守忠采石场一、三采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20、2020年12号图斑,位于城子河林场,面积0.1904公顷,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已查处完毕,林地已回收。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保护管理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林政管理制度。切实抓好从市级到乡村的各级领导任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二、加强监督检查
对违法行为人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严重失职、严重不负责任的行政监管人员,严肃问责,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