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子河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城子河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城子河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城子河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机制,提高对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冬季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造成的损失。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鸡西市城市清运冰雪办法》,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子河区范围发生暴雪灾害时开展清运冰雪工作。
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全面发动、人人有责、以雪为令、科学组织、全社会参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对生产、生活和经济建设的不良影响的原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1.领导机构。设立暴雪灾害清运冰雪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全区范围内暴雪灾害应急清运冰雪工作。
总 指 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
成 员:财政局、城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交警队、住建局、工信局、环卫中心、长青乡、永丰乡、各街道办事处及城山煤矿等单位行政负责人。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岗,坚守岗位。如果成员未在岗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位高低递补。
2.职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负责城子河区域内的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
负责区域内暴雪灾害冰雪清运工作组织安排和指挥协调。
负责做好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物资储备工作。
负责督导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队伍做好清运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3.日常办事机构。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卫中心,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区环卫中心主任兼任。
负责完成区清雪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代表区指挥部组织、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急清运冰雪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清运冰雪责任制,分解目标、监督检查,通报情况,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负责对已采取的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报告,提出建议。
负责环卫专业队伍的指挥、调配,对城区重点街路的积雪进行清理,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征用或租用社会除雪机械和运雪车辆,用于城市应急清运冰雪。
负责城区暴雪灾害应急卸雪场地的确定和使用。
4.各成员单位职责。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应急清运冰雪工作。暴雪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本预案,负责组织本辖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车辆和机械实施应急清运冰雪。
财政局:负责清雪资金划拨,保证清雪设备的补充和养护,达到正常运行;
城管局:负责沿街两侧“四堆八乱”清理工作,保证清雪道路畅通,在降雪期前与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落实;
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对阻挠、殴打清雪人员、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保证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交警队:负责撤除影响清雪的交通设施,疏导路面,维护清雪秩序;
住建局:负责指导域内施工单位做好清雪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积极参加全区清运雪工作;
工信局:负责指导域内各企业做好清雪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各企业积极参加全区清运雪工作;
环卫中心:负责主街路清运雪工作;
长青乡、永丰乡:负责各乡村街路的清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居民小区内及背街巷道的清雪工作;
城山煤矿:负责所属各单位责任区、物业小区及小区临街道路和巷道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
以《鸡西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为准,当市应急办发布雪灾预警信息后,区清雪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应急响应
灾害性降雪发生时,按照职责分工,以雪为令,快速反应,迅速实施,遵循机械化清运与人工清运相结合、以机械化清运为主,主要街路以夜间清雪为主的清运冰雪原则。
由区清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实施响应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具体措施:
1.清雪指挥部全部上岗,指挥部负责人集中一线办公,具体组织所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挥调度清运冰雪工作。
2.清雪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暴雪灾害气象信息,督察落实预案措施。
3.组织发动城市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等一切社会力量做好清运冰雪工作。
4.环卫专业队伍全部上岗到位,进行专业化清雪,按照要求和降雪级别,撒融雪剂,清运机械在一小时之内到达指定地点,按街路等级进行机械化清雪作业。检查全区清运冰雪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5.督促落实街道两侧机关政府、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区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6.区清雪指挥部对清运冰雪不合格的单位和工商业户,按《鸡西市城市清运冰雪办法》的规定,进行曝光和相应处罚。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按照责任区域内清运冰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应急保障
1.资金保障:区、乡两级政府应当根据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装备保障:应当加强对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专用物料,机器设备、车辆的购置与保养储备。
3.应急队伍保障:暴雪灾害清运冰雪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由清运冰雪专用设备驾驶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人工清运冰雪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五、附则
1.术语说明
机械清雪:采用专用机械清除路面积雪的过程
人工清雪:人工使用简易工具清除路面积雪的过程
实时清雪:降雪与清雪同步的作业方式
暴雪灾害预警信号: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与灾害事件的四个级别相对应。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2.责任与奖惩
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区指挥部对清雪应急工作实施监督,对清运冰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予惩处。
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环卫中心牵头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工作。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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