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子河区关于实施幼儿园免收大班特困、大班农村幼儿保教费政策的方案》的通知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城子河区关于实施幼儿园免收大班特困、大班农村幼儿保教费政策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城子河区关于实施幼儿园免收大班特困、
大班农村幼儿保教费政策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精神,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验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工作,经城子河区人民政府十三届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本区实施幼儿园大班特困、大班农村幼儿免收保教费政策,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法律依据,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在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二、实施范围
本地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所有公办幼儿园。
三、实施对象
区域范围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大班(5-6岁)特困、大班农村幼儿。以幼儿园学籍注册信息为依据。
四、实施时间
2025年7月15日开始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由政府办、教育、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成员的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顺利推进。
区政府办:制定实施幼儿园免收大班特困、大班农村幼儿保教费政策的方案,保障方案运行。
区教育局:指导项目实施和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区发改局: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其与其他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参与制定、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平衡教育公益性与运营合理性,保障家庭负担在合理范围。
区财政局:组织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出补助标准。
区人社局:履行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待遇保障等方面的责任。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我区现有4个公办幼儿园大班幼儿数量和现行保教费收费标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免除的保教费经费由区财政承担。要确保配套经费及时足额下发到位。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幼儿园公告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和实施幼儿园大班特困、农村幼儿免收保教费政策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组织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培训,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 100%。
(四)强化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纪委监委部门要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质量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