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子河区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乡(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等审核报批工作。
(五)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做好婚姻登记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习俗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
(九)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内设机构:区民政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1、社会福利科员: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做好婚姻登记日常管理和民政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习俗改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相关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2、社会救助科员: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区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
3、养老服务科员: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领导分工:
局 长:赵玉歆,负责全局工作
副局长:毛青竹,负责社会救助、养老、慈善,办公室。
办公地址:城子河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原立新小学院内)
办公电话:24368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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