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结果已反馈)【公告】关于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征集相关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我区党员领导干部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相关线索。线索征集范围:

一是政法机关窗口单位服务不优问题。弄权勒卡、违规办事、执法不公、与“黑中介”内外勾结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二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不达标,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和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

三是欺诈骗保行为。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骗保等问题。

四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

五是校园乱象。学校教职员工本人或者通过家委会,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以及向学生及家长推介商品及商业服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搞冷落孤立、打压排斥、小错重罚等“软霸凌”问题;向家长违规集资,为学校及教职员工购置日常用品、办公设备设施及耗材,赠送礼品、礼金、宴请及娱乐旅游安排;放大家长职责,摊派工作任务,要求在清雪、扫除、演出、比赛、远动会、评优争先等各类活动中提供资金、物品、人员支持等问题。

六是有关群众身边“微腐败”其他领域的相关问题。

线索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来访地址: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101室(原应急管理局)来信地址: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101室收件人: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信访室邮   编:158170电   话:0467-2422466电子邮箱:czhjiwei@163.com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给予反馈,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

 

 

中共鸡西市城子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