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经区纪委监委领导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领导干部在各种社交场合要讲党性讲原则,自觉抵制不当言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二是注重自身公众形象,禁止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三是禁止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互动搞“小圈子”;四是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接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五是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六是禁止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七是禁止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八是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九是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十是禁止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等行为。
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对违反“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要求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为让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经得起“阳光”的考验,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我区党员干部违反“八小时以外”活动问题线索。
线索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
来访地址: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101室(原应急管理局)
来信地址: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101室
收件人: 区纪委监委第二办公区信访室
邮 编: 158170
电 话: 0467-2422466
电子邮箱:czhjiwei@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反“八小时以外活动”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给予反馈,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
中共鸡西市城子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