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并与《鸡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城子河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起草《城子河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预案规定了我区自然灾害灾害分级标准,成立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工作机制等。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保障工作。当毗邻县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电子邮箱:czhqyjb@163.com
联系电话:0467-2435676
附件:《城子河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征求意见稿)
城子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4日
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